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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不久,环保部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发布了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《规划》的发布意味着将长江生态环境治理推向前线,成为南方地区生态治理的焦点。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,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,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,共抓大保护,不搞大开发。
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表示,“编制实施规划,落实黄金水道‘共抓大保护,不搞大开发’的要求,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转型,走出一条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之路,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,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。”
有权威人士表示,“长江经济带是我国经济重心所在、活力所在,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,同时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。这一流域生态环境地位突出,环境问题必须置于优先位置。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,可持续发展就无从谈起,这是中央尤为强调这一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因。”
然而,虽然近年来尽管相关部门和地方都采取了不少保护举措,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紧迫而复杂,发展和保护矛盾突出。鉴于此,《规划》提出了很多新规定和方向。
《规划》确立了6方面重点任务:
确立水资源利用上线,妥善处理江河湖库关;
划定生态保护红线,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;
坚守环境质量底线,推进流域水污染统防统治;
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治理,建设宜居城乡环境;
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应对,严格管控环境风险;
创新大保护的生态环保机制政策,推动区域协同联动。
《规划》以“五江”目标引领生态示范
众所周知,长江生态地位突出,对我国南部地区影响重大,然而,其中问题之严重也是不争之事实。
首先是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。流域整体性保护不足,生态系统破碎化,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呈退化趋势;污染物排放量大,风险隐患多,饮用水安全保障压力大;部分区域发展与保护矛盾突出,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突出。
其次是生态环境压力持续加大。集中表现为区域发展不平衡;湖库富营养化未得到有效控制;危险化学品运输量持续攀升。
基于此,《规划》突出“和谐长江、健康长江、清洁长江、优美长江、安全长江”共建共享,系统构建规划的目标指标体系。
以和谐长江为目标促进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,江湖关系和谐发展;
以健康长江为目标促进水源涵养、水土保持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服务功能逐步提升;
以清洁长江为目标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;
以优美长江为目标构建大气、土壤等环境安全保障;
以安全长江为目标保障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。
《规划》划定“三线”框定保护边界
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涵盖领域多,划定水资源利用上线、生态保护红线、环境质量底线,是三位一体整体谋划,系统推进的重要举措。
在水资源利用上线上,到2020年,长江经济带相关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在2922.19亿立方米以内;到2030年,用水总量控制在3001.09亿立方米以内。健全覆盖省、市、县三级行政区的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。
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规划强调的又一举措。举措涵盖合理划分岸线功能,妥善处理江河湖泊关系,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沿江森林、草地、湿地保育,大力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等。2017年底前,11省市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,加快勘界定标;地方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基础。
通过划定并严守环境质量底线,推进治理责任清单化落地,明确不可逾越的界线,切实保护和改善水环境。具体目标则是,力争实现城市建成区和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区无劣质水体,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安全得到保障,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4%以上;同时强化河流源头保护力度。
《规划》强化联防联控机制
有权威人士分析,“在过去的经济发展中,地方保护主义在长江经济带区域内不同程度存在,一些地区产业同质化严重与此不无关联。破除地方行政壁垒,统一规划、统一协调,不论是对于地方发展,还是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,都尤其重要。”
《规划》将各省市间的协同作战也被置于了突出位置。强调沿江11省市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主体,将目标、措施和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领域、行业规划中,编制具体实施方案,加大规划实施力度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制度,确保规划目标按期实现。
有专家表示,破解跨界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重要遵循,其关键点在于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壁垒,建立流域间/区域间联防共治机制。可在产业转移互动协作、基础设施共建共享、环境污染联防联控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,共同制定保护规划和治理方案,形成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。